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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污水一体化设备

采用A/O生物滤池工艺,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水处理工艺,其******的特点是集生物氧化和截留悬浮固体于一体,节省了后续沉淀池,厌氧水解—高负荷生物滤池处理系统集初沉池、曝气池、污泥回流设施以及供氧设施等于一身,大大简化了污水处理流程。

符合农村污水排放标准:

根据污水处理后不同的用途与去向执行不同的排放标准,污水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时,污水排放应按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 GB18918表1中一级B标准执行;用于农业灌溉时,应按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(GB5084)执行;用于渔业用水时,应按《渔业水质标准》 GB11607执行;作其他用途时,还应符合相关标准。 

①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 GB18918:按照《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的规定,处理后排入水体的污水应该执行这一标准,其中常规污染物排放指标见下表。 表2-1  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 

CODcr (mg/L) 氨氮 (mg/L) SS (mg/L) 磷酸盐 (mg/L) <60 

8(15) 

<20 

<1 

②农田灌溉水质标准(GB 5084-92):污水是一种含丰富营养的水资源。我国广大农村,农业生产需水量极大,农村污水处理达标后完全可以用于农田灌溉,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。 

   农村污水与城市污水之间相比较,没有或者少有的工业污水的介入,处理后的污水可以满足植物、作物生长的需要,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水质可以用于农田灌溉。  

表2-2 农田灌溉水质标准    单位:毫克/升 

序号 项目 

水作 旱作 蔬菜 1 生化需氧量(BOD5)≤ 80 150 90 2 化学需氧量(CODcr)≤ 200 300 150 3 悬浮物≤ 

150 200 100 4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≤ 5 8 5 5 凯氏氮≤ 

12 30 30 6 总磷(以P计)≤ 5 10 10 7 石油类≤ 5 10 1 8 三氯乙醚≤ 1 0.5 0.5 9 

总砷≤ 

0.05 

0.1 

0.05 

同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(GB 5084-92)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,将灌溉水质按光该作物分为3类:一类:水作,如水稻,灌水量800立方米/(亩.年)。二类:旱作,如小麦、玉米、棉花等。灌溉水量300立方米/(亩.年)。三类:蔬菜、如大白菜、韭菜、洋葱、卷心菜等。蔬菜品种不同,灌水量差异很大,一般为200~500立方米/(亩.年)。 

③如污水处理后用于渔业用水,河塘内的河水不外排,并且放养鱼类,因此经过处理后,河水水质达到GB11607-1989《渔业水质标准》的要求,具体标准如下: 色、臭、味:不得使鱼虾、贝、藻类带有异色、异臭、异味 漂浮物:水面不出现明显的油膜或浮膜 

溶解氧:16小时以上大于5 mg/L,其余任何时侯不低于3 mg/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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